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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 (2023817-821)齐新2H井勘探钻探项目等10个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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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游戏app官方网站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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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本项目位于新疆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东北距呼图壁县县城约40km

  项目部署1口勘探井,即齐新2H井,井深3750m,井型为水平井,井身结构为三开

  对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定期对设备做维护;运输车辆应加盖逢布;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通过放散管线燃烧放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钻井工程采用内管注水泥固井工艺固井;试油废水严禁直接外排,采用专用废液储罐收集后运至采油一厂车89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营地设临时储集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污水收集后拉运至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对井场内的不落地系统、储罐、发电机房、生活污水临时储集池等均采用防渗膜防渗。

  泥浆泵、柴油机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减少噪声产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形成污染影响;钻井场柴油机加装防震、设消声装置。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

  钻井过程产生的钻井液和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循环使用,钻井结束后钻井液由井队回收,不外排。产生的固相水基岩屑交岩屑处置单位处理;油基岩屑采用专用的收集罐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防渗膜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压裂返排液进罐收集后拉运至采油一厂车89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严格按照井场、道路及生活营地的实际征地面积划定的区域进行施工作业,严禁超范围施工;井场、临时道路、生活营地在选址选线及建设过程中应尽量避开野生植被较丰富的区域,避开野生动物栖息地;工程施工前应对临时占地办理征地及补偿手续;钻试结束后施工设备及时撤离,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大力宣传防沙治沙相关法律法规,使施工人员自觉保护野生植被,自觉履行防沙治沙义务;优化施工组织,缩短施工时间,以免造成土壤风蚀影响。

  本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新钻石钱5、石钱6、石钱7评价井3口,井型为直井,采用三开井身结构,钻井液选用环保水基钻井液,石钱5井设计钻深4200m,石钱6井设计钻深4500m,石钱7井设计钻深4100m 。完钻后试油,从而获取相关技术参数。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和试油期柴油机燃烧烟气、伴生气燃放废气、汽车尾气以及施工扬尘。项目施工、试油过程中采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提高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钻井废水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循环利用。洗井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吉祥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要求后回注地层,严禁直接外排;压裂返排液进入罐车拉运至吉祥联合站暂存池,上清液运至吉祥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要求后回注地层,严禁直接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防渗污水收集池,钻井结束后清运至奇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钻井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井场设钻井液不落地设备,钻井泥浆、岩屑采用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临时堆场,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综合利用。施工结束后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等危险废物交由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拉运至奇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本项目建设内容:新钻1口预探井,设计井深为3185m,为储量申报奠定基础。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钻井期和试油期柴油机燃烧废气、伴生气燃放废气、汽车尾气以及施工扬尘。项目施工、试油过程中采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提高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井下作业废水采取带罐作业全部回收,收集后运至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沙联站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限值要求后回注地层;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容积约为20m3,HDPE膜防渗),定期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钻井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岩屑和泥浆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于方形收集池暂存,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经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后,可用于修路、铺垫井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拉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石钱302平台井区行政隶属于新疆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位于石钱3井西北方向505m,奇台县城东北侧90km处

  本项目建设内容:新钻评价井5口,总钻井进尺25000m。对油层进行勘探,从而获取相关技术参数。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和试油期柴油机燃烧烟气、伴生气燃放废气、汽车尾气以及施工扬尘。项目施工、试油过程中采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提高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全部排入“泥浆不落地”泥浆槽中进行循环利用,完井后废水运至吉祥联合站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试油废水及压裂反排液拉运至吉祥联合站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限值要求后回注地层;钻井队设置环保厕所,生活污水和粪便均排入环保厕所内,定期拉运至奇台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钻井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固废全部排至“泥浆不落地”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一开钻井固废按照《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的规范标准要求,可用于修路、铺垫井场;二开钻井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未破损、未沾油防渗材料由施工单位集中回收利用,沾油的废防渗材料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落地油100%回收,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机械设备废油由钻井公司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奇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主要建设内容为5000型间歇式沥青混合料搅拌机一座,包含沥青站面积1200m2,储料区3840m2,办公生活区1000m2,停车场500m2等配套设施。年产沥青混凝土30万m3,用于建设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运营期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后经8m高烟囱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骨料加热、烘干滚筒产生沥青烟、苯并[a]芘气体、颗粒物在成品出料口处进行局部封闭,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负压收集后经风管引入“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引风机引至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关于印发《新疆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大气发[2019]127号)相关标准。原辅料砂石储存设立三面围挡,苫布遮盖、矿粉密闭储存。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新建一座环保厕所,污物定期由六工镇环卫部门清运。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设备均安装在封闭厂房内,同时设备底座设置消声、 减振基础垫,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等措施, 厂房阻隔以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收集粉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厂区设置一个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电捕焦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贮存后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及处置。危废间防渗及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生活垃圾定期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昌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建设内容:新钻沙深1探井1口,设计井深为8080m。对油层进行勘探,从而获取相关技术参数。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和试油期柴油机燃烧烟气、伴生气燃放废气、汽车尾气以及施工扬尘。项目施工、试油过程中采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提高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全部排入“泥浆不落地”泥浆槽中进行循环利用,完井后废水运至春风一号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试油废水及压裂反排液拉运至春风油田春风一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限值要求后回注地层;油田钻井队设置环保厕所,生活污水和粪便均排入环保厕所内,定期拉运至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一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钻井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固废全部排至“泥浆不落地”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一开、二开段钻井固废按照《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的规范标准要求,可用于修路、铺垫井场;三开、四开段钻井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防渗材料正常情况循环利用,使用过程中如产生不可利用的废防渗材料,和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在生活垃圾收集箱内,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项目位于新疆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雀儿沟镇,东北距呼图壁县县城约46km

  (一)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对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定期对设备来维护;运输车辆应加盖逢布;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通过放散管线燃烧放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钻井工程采用内管注水泥固井工艺固井;试油废水严禁直接外排,采取了专用废液储罐收集后运至采油一厂车89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营地设临时储集池用于收集生活垃圾污水,污水收集后拉运至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对井场内的不落地系统、储罐、发电机房、生活垃圾污水临时储集池等均采用防渗膜防渗。

  (四)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泥浆泵、柴油机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正常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在良好的运作状况,减少噪声产生,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形成污染影响;钻井场柴油机加装防震、设消声装置。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钻井过程产生的钻井液和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来进行处理,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循环使用,钻井结束后钻井液由井队回收,不外排。产生的固相水基岩屑交岩屑处置单位处理;油基岩屑采用专用的收集罐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做处理;压裂返排液进罐收集后拉运至采油一厂车89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新疆华阳特酒业有限公司原有项目主要原料为原酒,用量为 2000 吨,产品为 2000 吨葡萄酒(配制酒);本次改建项目保留原有的生产线,将原酒库改为发酵区,改建后以后原辅料为酿酒葡萄、酵母、果胶酶、优酿丹,改建后年生产 500 千升葡萄

  (二)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运营期葡萄酒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发酵废气,选用密封式设备、管道,采取加强车间通排风等措施;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通过采取地埋式建设、四周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生产废水经地埋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由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产废水一并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设备均安装在封闭厂房内,同时设备底座设置消声、 减振基础垫,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等措施, 厂房阻隔以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项目加工生产过程产生的霉烂果粒、枝叶、葡萄梗、葡萄籽、皮渣等,收集至塑料桶内,送至周边农户用于土壤改良,日产日清;过滤工序产生的酒泥集中收集后送至周边农户用于土壤改良;污水处理站污泥储存于带盖塑料桶内及时清运作送至周边农户用于土壤改良;葡萄酒灌装过程产生的废酒瓶、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制备纯水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英砂、活性炭和微孔膜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不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昌吉市生活垃圾城北填埋场处理。

  项目建设年产15万立方混凝土拌和线一条(包含搅拌楼,配套筒仓、料场、员工宿舍等);生产工艺:物料储存→物料称量输送→搅拌工序→外运→清洁

  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定期洒水,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减少尾气排放。

  项目生产过程中物料均通过密闭廊道运输至搅拌机,物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搅拌机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筒仓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砂石料堆场采用全封闭结构,地面全部硬化,项目原料采用篷布覆盖,并定期洒水降尘。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中表1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值。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20m3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内洒水除尘。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灰、不合格混凝土和沉淀池泥渣定期清理全部回用于混凝土生产。

  位于木垒哈萨克自县境内,工程坝址位于东城河东城渠首上游约470m处,距已建东城水库约12km,地理位置为东经43°4454,北纬90°1039。

  建设内容:红山嘴水库工程总库容为294.69万m3,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坝体、溢洪道、导流放水冲沙涵洞)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5级。工程主要由沥青砼心墙坝、导流放水冲沙涵洞、溢洪道等建筑物组成。红山嘴水库坝址断面的洪峰流量为83.2m3/s,拦河大坝、溢洪道、导流放水冲沙涵洞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P=2%),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P=0.1%)。建筑物消能建筑物的洪水设防标准为20年一遇(P=5%)。红山嘴水库工程为山区控制性水库,以人畜饮水及工业供水为主,农业供水为次,兼顾排沙要求。本阶段主体工程在东城渠首上游选择两个坝址进行布置,上、下坝址相距330m。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工程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面粉尘、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尾气、生产系统粉尘以及施工道路扬尘等。在多粉尘作业面进行定时洒水,施工弃土弃渣等及时运送至永久弃渣场,减少临时堆放,对粉状物原材料堆放区进行防尘网苫盖。砂石料即采即运,避免长时间在成品堆放场堆存,在混凝土拌和站操作区、水泥堆放区附近辅以洒水降尘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搅拌运输车车身和轮胎需定期冲洗;砂、石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并保持车身清洁,严禁超载和沿途洒、漏,散装水泥、粉煤灰必须采取了专用罐车运输。混凝土拌和系统设置布袋除尘器,沥青混凝土拌和系统料仓(骨料)均为封闭式,并且采取设置射雾器,日常生产过程中射雾器喷出水雾,保证物料表面湿润,减少粉尘产生量;沥青加热采用轻质柴油导热油炉,导热油炉废气经收集,采用“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排气筒(15m)排放。沥青输送及搅拌系统全部封闭,原料上料时,装载机取料放料会产生部分粉尘,采用加高料斗,三面封闭,侧方进料,喂料口设喷雾抑尘,料斗顶部设排气口,粉尘经变频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由 2#排气筒(15m)排放;搅拌系统产生废气的排放点为沥青混凝土成品出料口,出料口处设有烟气收集装置对沥青混凝土搅拌过程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并输送至“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做处理;沥青罐有逸散部位均有管道收集废气,全部收集后经配套风机(风量3000m³/h)引至“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 3#排气筒(15m)排放,柴油储罐大呼吸产生的VOCS收集后经风机抽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施工期产生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机械修配保养站冲洗设备产生的生产废水以及临时生活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法、混凝土拌和废水采用中和沉淀法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禁止外排;将含油废水收集后采用小型隔油池(间歇处理并投加混凝剂)处理后回用,禁止外排;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采用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水质参照新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用于生态恢复治理的出水水质控制B级标准,出水用于营地绿化、周边荒漠灌溉。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过程中场界噪声排放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应对各施工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排查,摸清产生环节、危险废物类型、产生量,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在施工生产区附近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隔油池收集的浮油属于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相关要求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态废料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

  (五)生态保护措施。为了减缓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必须采取必要的生态防护措施,生态影响的防护从避免和消减两方面进行。对工程占地区要进行生态补偿,对施工用地要进行生态恢复。为避免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在施工期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宣传册、标志牌等形式,对工作人员,特别是施工人员及时进行宣传教育。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并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利用彩条旗划定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避免对施工区附近非施工占地区域陆生植物造成破坏;严禁烟火、狩猎等活动。工程建成运行后要加强库区管理,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各种法律和法规,提高水库运行管理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形成人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风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调配,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分配灌区用水,避免灌区社会经济用水所占份额过大挤占生态用水。优化红山嘴水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即要遵循尽量少占地的原则,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施工期防护和后期的生态修复,料场开采过程中应严格限定料场开采范围,按稳定边坡开挖,筛分弃料堆置于指定地点。临时弃渣区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永久弃渣场区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并撒播草籽恢复地表植被;在工程管理区等区域采取绿化措施美化环境,提高区域植被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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